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fā)《關(guān)于充分發(fā)揮檢察職能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維護農(nóng)村和諧穩(wěn)定的意見》,強調(diào)各級檢察機關(guān)要堅決依法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刑事犯罪,突出打擊為“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職務(wù)犯罪。(2月13日,四川日報)。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村霸”事件出現(xiàn)在新聞媒體報道中,“最牛婦女主任”、“土皇帝”、“萬歲”的代名詞不絕于耳??v觀這些典型案例,讓人寒心的是,“村霸”的主人翁竟然還有身為“人民公仆”的村干部。他們不僅不為民謀福利,反而變本加厲謀民的“福利”,實在難有“為官之道”啊!
在社會環(huán)境相對復雜、法治資源相對匱乏的農(nóng)村地區(qū),“村官村霸們”雖然官小,但是權(quán)力大呀!因為無約束的權(quán)力,他們無所畏懼,仗著自己的惡勢力,在村里“為非作歹”,尋釁滋事、破壞生產(chǎn)經(jīng)營、濫伐林木、敲詐勒索、非法占用農(nóng)用地、詐騙、職務(wù)侵占等多種違法犯罪活動。村民害怕報復,也是敢怒不敢言。
所謂“強龍壓不過地頭蛇”,由于法律制度上的空白,“村霸”的治理一直是“老大難”問題?,F(xiàn)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經(jīng)出臺打擊“村霸”的政策,有了法律這個“準繩”,鏟除“村霸”不再是嘴上說說的“空頭支票”?;鶎痈刹恳煤梅蛇@把利劍,直指惡勢力,敢于同“惡勢力”做斗爭,把“村霸”及其“保護傘”連根拔起,完全熄滅“村霸”的囂張氣焰。
打擊“村霸”,應從村組織隊伍管理入手。既然“當官不為民辦事”,那就把這些“蛀蟲”剔除村干部隊伍。在選拔村干部時,要牢牢把握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好干部標準,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賢,選拔政治強、敢擔當?shù)膬?yōu)秀干部進“兩委”班子,直接從根源上清除“村霸”。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鏟除“村霸”,就是民心所向。依法打擊“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刑事犯罪,黨員干部應是義不容辭的“有志者”,全面打擊“村霸”,挖掉他們的“保護傘”,還農(nóng)村一個干凈晴朗的天空!
作者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區(qū)政府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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