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高產種子、化肥、農藥和灌溉技術為特征的綠色革命被引進印度,對印度農村的生產方式產生了重要影響。但是,綠色革命不僅是技術革命,也是農村社會和政治經濟的變革。今天要介紹的這篇文章寫于1981年,正是綠色革命開始后的第14個年頭。作者Byres試圖從階級形成和階級行動的視角,評估“新技術”對印度農村的影響。
分田到戶之后,中國農民采用雜交種子、化肥、農藥和大型農業(yè)機械等技術創(chuàng)新的程度逐漸加深,與此同時,農戶間的分化也越來越明顯。這一過程與綠色革命對印度農村階級關系的影響類似,體現(xiàn)了技術和技術創(chuàng)新具有的政治性。因此,對技術和技術創(chuàng)新的評價不應只關注它們對生產力的影響,而需要結合技術創(chuàng)新對階級關系和階級利益的影響。在農村生產關系資本主義化的過程中,技術創(chuàng)新的重要性尤其應該引起注意。通過本文,編者希望反思,在中國農業(yè)資本化的過程當中,現(xiàn)代農業(yè)生產資料和技術的采用對農戶帶來的不同影響——小農戶如何被排擠出農業(yè),大戶、家庭農場和專業(yè)合作社的力量如何增強,以及,這種階級分化對農民、農業(yè)、農村甚至整個食物體系和社會的意義。
Byres, T. J. (1981). The new technology, class formation and class action in the Indian countryside. The 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 8(4), 405-454. (GR technology)
本文是食物主權“亞洲農政”讀書會印度討論記錄的一部分。讀書會關于印度農政變遷的部分文獻見文末。本文主要介紹和討論T. J. Byres的這篇文章。
作者介紹
T. J. Byres,1936年生于蘇格蘭阿伯丁的工人階級家庭,是倫敦大學亞非學院政治經濟學榮譽教授,也是享譽世界的農民研究和農政變遷研究學者。上世紀60年代以政治經濟學家Maurice Dobb、Ronald Meek以及經濟社會史學家Eric Hobsbawm、Edward Thompson為代表的英國馬克思主義學術圈構成了T.J. Byres成長、成熟的氛圍。Byres從60年代起一直活躍于學界,也是著名期刊《發(fā)展研究》(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農民研究》(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農政變遷》(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的創(chuàng)刊人之一。Byres關注第三世界的經濟發(fā)展,對印度進行了長期深入的研究。他將經典政治經濟學的積累、增長問題帶入發(fā)展經濟學研究中,并結合自己經濟歷史學的專長做進一步推進。
在對印度的研究中,Byres特別關注農政結構和農政變遷對經濟轉型和工業(yè)化的影響。他以比較的框架關注技術變遷、農政財產關系(agrarian property relations)、勞動制度(labor regime)、農業(yè)剩余、積累等主題以及形塑這些過程和影響其結果的階級關系、政治和政策問題。
正文
一、綠色革命之前20年印度農村的階級結構[1]
除商業(yè)資本和高利貸資本之外,當時的印度農村分為地主階級、農民階級、 無地農業(yè)工人和 農村工匠、手藝人。 地主階級分兩類:
a. 土地面積大、通常不在地的地主,他們在多個村莊有土地,在zamindari和jagirdari地區(qū)更為普遍。
b. 土地面積較小、通常在地的土地所有者,他們通常只在一個村莊有土地,在ryotwari和mahalwari地區(qū)最為普遍。
這兩類地主都力圖維持高地租,有些地主同時放債,在獲得租金剩余價值之外還從農民身上抽取利息剩余價值。
在商品化進入的地區(qū),農民之內的分化最為明顯。劃分標準包括:土地擁有情況,是否是佃農,生產是否是市場主導,是否雇傭勞動力。根據這些標準,Byres將農民劃分為富農、中農和貧農。
a. 富農:通常既是土地所有者又是佃農,他們擁有的土地通常是碎片化的,每畝土地的產出比貧農明顯低。但是,他們在一定程度上進行著資本積累,生產是市場主導的。他們會雇傭勞動,但與雇工的關系又是前資本主義形式的。在印度獨立時,富農不是 “鄉(xiāng)村的主人” ——地主階級仍然是領導——并不是在印度所有地區(qū)都明顯可見。他們遠沒有成為資本主義農民階級。但是他們具有某些占統(tǒng)治地位的特質。
b. 中農:同樣既是土地所有者又是佃農,擁有的土地量比貧農多但是比富農少。他們在很大程度上是佃農,土地碎片化,生產并不是市場主導的,在用工高峰期少量雇工。
c. 貧農:既擁有土地又租賃土地,但是與其他農民相比在更大程度上是承租人。他們更可能是分成制的佃農(特別是在印度東部)。在貧農中,土地碎片化很普遍,他們受高利貸的高額利率(大多數(shù)債務是 “重債” deadweight debt)所困,放債人可能是村內的地主。貧農的一個重要特征是他們必須為其他生產者提供勞動力才能生存。
無地農業(yè)工人分為長期或附庸勞動力(attached laborer)以及臨時勞動力兩種。前者被雇傭一年或更長時間。而后者一般只被雇傭一個栽培季節(jié)、某個生產環(huán)節(jié)或者按天雇傭。
農村無產階級由完全無地的勞動力和貧農組成,但是后者擁有的土地實際上阻礙了二者利益一致性。
二、1950s初至1960s中土地改革如何影響印度農村階級結構
1950s初期到1960s中期,土地改革使印度農村的階級結構發(fā)生了巨大變化。
就地主階級來說,面積最大的半封建主義地主在土地改革中經歷了動蕩,從此之后,他們再也不能恢復原來的地位。而資本主義農民開始在土地改革中形成。這類通常在地或者有時從事農業(yè)的中小地主在ryotwari地區(qū)更常見,這部分人并沒有經歷土地改革的動蕩。但是,地主階級內部的這些趨勢不足以預示普遍的“自上而下資本化”。
農民階級中的富農是所有變化和土地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他們的階級自為行動越來越有效。他們是穩(wěn)定的獨立所有者,在印度很多地區(qū)成為正在形成的農政結構當中的新支配階級。法律并沒有為所有的佃農提供保護,保護只限于佃農的上層。富農正在成為印度農村的主人,因為農村是市場剩余價值最集中的地區(qū),富農在印度政體中的影響力也在提升。
再往下看,中農在一定程度上獲益,但是貧農、無地農民和農村的工匠、手藝人在土地改革或正在進行的其他變化中基本上沒有獲得任何東西。
三、綠色革命的技術創(chuàng)新
印度學界認為,綠色革命包含的兩類“新技術”對印度農村有不同的影響。以高產種子、化肥、除草劑、灌溉水管理等綜合投入為代表的生物化學創(chuàng)新能夠吸納勞動力,節(jié)省耕地,而且任何規(guī)模的農戶都能夠采用,所以任何階級的耕作者都能獲益。而機械創(chuàng)新(包括拖拉機、打谷機、播種機、機械抽水機、機械收割機、聯(lián)合收割機)則是勞動力替代型的創(chuàng)新,占用耕地大,適用于規(guī)模農業(yè),需要大量的固定資產投資,所以只有大耕作者才可以采用獲益。
但是,Byres從兩種創(chuàng)新的實際效果和影響出發(fā),認為這種區(qū)分是錯誤的。對這個問題的討論應該放在印度農村資本主義侵入和發(fā)展的背景中考察。在這一背景下,問題的實質是,資本主義的發(fā)展是否在本質上是生物化學的生產力轉型 。如果不仔細考察就可能陷入民粹主義、烏托邦的幻想中,掩蓋政治現(xiàn)實。
由于獲得生物化學投入的能力不同,農戶具有的資源大小不一,主導階級獲得有利的產出價格、補貼成本和廉價信貸的能力更強。而生物化學創(chuàng)新的兩個特點又促使農業(yè)生產機械化。
特點之一是生物化學投入自身的互補性,特別是灌溉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農業(yè)產出多少很大程度上依賴灌溉條件,因此,私人的、動力驅動的管道灌溉開始出現(xiàn)。管道灌溉的農戶比其他渠道灌溉的農戶能夠獲得更多的水源。
特點之二是新技術使耕作更有時限、輪作更緊湊。拖拉機、機械打谷機、收割機、聯(lián)合收割機能夠消除或者減少時間限制。只有能夠購買這些機械的人才能使用機械。在適當?shù)臅r間是否有足夠的勞動力,勞動力對自身利益的認知、階級自為行為的程度和工資多少,影響利潤多少,進而影響購買機械的決定。當機械比其他技術更能帶來利潤時,農戶就會購買機械。其他因素無疑也會影響決定,但是利潤是最主要的因素。
Punjab(印度西北部)進行的“對于小麥傳統(tǒng)和機械收割、打谷技術研究”發(fā)現(xiàn),根據已知數(shù)據,用聯(lián)合收割機“比傳統(tǒng)收割和打谷方法便宜”。但是,“人工收割和機械打谷相結合”是最便宜的方法。Byres指出這一研究的疏漏:
“以上的計算沒有計入是否可以及時雇傭到足夠的勞動力,也沒有計入由于下雨導致的收割糧食的損失,因此,傳統(tǒng)方法的事前成本可能更高。所以,盡管人工收割連帶機械打谷的方法相對便宜,而且人工打谷時收割糧食遭受損害的風險更小,但是大農戶更傾向于使用聯(lián)合收割機?!?/p>
Byres進一步指出,對收割和打谷技術的選擇不能脫離對階級關系和階級行為的考量。是否可以“及時雇傭到足夠的勞動力”和費用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階級斗爭決定的。
四、綠色革命對印度農村階級結構和階級行動的影響
1.富農階級更加強大,
具有資本主義特點
20世紀60年代中期,富農階級已經形成,特別是在某些地區(qū),作為強大的自在階級,階級自為行動的能力也非常強?!靶驴萍肌背霈F(xiàn)的初始階段(1970s早期),他們有效地使用了生物化學和機械創(chuàng)新,并增強了實力。如果考慮土地之外的因素,1960s中期到1970s早期,規(guī)模大的農戶更明顯地采用新技術,貧農和中農之間的區(qū)別很小。富農在農場機械和灌溉資產方面有明顯的優(yōu)勢。
綠色革命加劇了農村的階級分化,也強化了階級自在的變化。它將富農塑造成一個強大的支配階級:富農在經濟上變得強大,并且越來越具有資本主義農民階級的特點。
2. “新技術” 和農村無產化
受到“新技術”的影響,富農以收回土地和改變租佃的方式增加土地面積,貧農也越來越多地將土地出租給富農。Byres認為這個過程標志著農民的無產化,或者“去農化”(depeasantisation)。在這一過程中,貧農的土地越來越多地集中到富農手中。不僅如此,貧農以不同方式成為農村無產者。印度就業(yè)資料顯示,在1961到1971年之間,主要作為農業(yè)勞動力的工人數(shù)量大量增長,農業(yè)工人中工資就業(yè)的比例從1/5上漲到3/5。雖然貧農還有一小片土地,但他們越來越依靠出賣勞動力維持生存。貧農部分轉化為農業(yè)工人的另一種方式是,從傳統(tǒng)佃農轉化為分攤成本的租賃:
“ 在種植傳統(tǒng)品種時,貧農將土地產出的2/3交由土地所有者的情況很少見。但是如果佃農種植高產種子,地主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都會占有2/3的產量。隨著生產潛力的增加,租金也上漲,而租賃市場的變化使得農民不能自動獲得技術改革的收益。同時,生產決策也逐漸控制在地主手中。他可以決定佃農種植的品種,為他們提供非傳統(tǒng)投入所需的大部分資本,也為佃農提供資金。佃農和長工的區(qū)別不再明顯,佃農制也成為方便大地主的安排。因為在這一安排下,地主既可以發(fā)揮企業(yè)的功能,同時可以避免管理工人的麻煩?!?/p>
無產化的過程不是由“新科技”引起的,但是肯定是由其加劇的。完全無地勞動力的數(shù)量增加:有些是被掠奪的佃農,有些貧農出售了土地,還有生計被摧毀的農村工匠和手藝人。但是這一過程的規(guī)模并不大。它最重要的結果是讓仍然擁有一些土地的貧農越來越多地從事雇傭勞動,使收益分成的佃農幾乎成為完全的雇傭勞動力。
3.“新技術” 對農村無產者的影響
“新科技” 改變了長期勞動力和臨時勞動力的比例。機械化導致長期勞動力比例上升,這是由幾個原因造成的,包括大農場比例上升,他們需要在輪作的高峰時期保證一定數(shù)量的勞動力,這些勞動力也需要熟悉機械和農耕的時間表。
在勞動過程的質變中,長期和附庸勞動力與富農雇主之間的關系也發(fā)生了轉型。富農成功的階級自為行動也導致農村無產者的階級自在變化。新的長期勞動力(nauker)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傳統(tǒng)勞動力(sanjhi)。nauker是現(xiàn)金支付,而且工資提前確定,和農業(yè)產出無關,數(shù)額也比sanjhi高。sanjhis的工資仍然是實物的,是一定比例的農業(yè)產出,但是這一比例不再固定,而是因一些因素而發(fā)生變化。雇傭本質上很正式,合同是在三個證人面前簽訂的,而且合同中包括提前支付工資的方式。長期雇工主要是男性,而臨時雇工中女性的比例更高。
五、農村無產者、階級意識和階級自為行動
作者以印度西北部為例,分析了無產階級和富農階級的階級意識和行動。
1.長期勞動力
主要收入是農業(yè)收入的,無產階級意識最低。即便主要的收入來源不是土地的長期勞動力,階級意識也類似,不會有很大不同。剩下的完全無地的、附庸勞動力中的成員不受土地的約束。他們的階級意識可能很高,但是受到附庸地位和附庸條件的約束,階級意識也局限。
2. 臨時勞動力
如果臨時工人來自土地被剝奪的地區(qū),部分無產階級化的影響就會加強。如果臨時勞動力來自收入來源主要是農業(yè),他們和長期勞動力的區(qū)別是擁有的土地低于2.5英畝。這類勞動力雖然有階級意識,但是沒有集體行動。
3. 富農
富農越來越成為資本主義農民,對農村受支配階級和城市中產階級采取階級自為行動的技巧也很高。“新科技”的到來,增強了富農規(guī)避稅收、維持農產品高價格、獲得產業(yè)間貿易優(yōu)惠條件的能力。這同樣導致工業(yè)增長失利,阻礙了城市無產階級的增長,反映了印度城市中產階級本質上的脆弱。雖然不能說富農掌握了印度的國家力量,但是這一階級對印度國家的影響力非常大——這一影響被“新科技”放大。
20世紀80年代,印度經濟面臨資本積累的難題。國家必須通過掠奪農業(yè)剩余價值(通過稅收或者改變貿易條件,或者兩者兼有),投資到農業(yè)之外的產業(yè)。但是,印度政府既是城市資產階級又是農村主導階級的代理人。富農階級力量的增強和行動有效性使政府不能完成這一積累。在此情況下,為了維護城市資產階級的利益,政府只能打擊有組織的勞動力,嚴格控制工人工資,將工人罷工降低的最低水平,以及消除不聽話的勞動力。
注釋
[1] Byres將土地規(guī)模作為劃分階級的變量。但是他同時提醒,當資本主義侵入農村時,這一標準的準確性會降低。當農業(yè)資本主義發(fā)展到一定規(guī)模之后,則需要考慮這是否能夠單獨作為階級劃分的標準。列寧在研究美國農業(yè)時也提到,將土地規(guī)模作為區(qū)別農場實質時需要謹慎。在美國的情景下,大生產和小生產的區(qū)分更重要的是看產值,因為美國農業(yè)也會向歐洲農業(yè)一樣集約化。在中國,棉花生產也經歷了從規(guī)?;郊s化的轉變。
中國鄉(xiāng)村發(fā)現(xiàn)網轉自:人民食物主權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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